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王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公布。8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指出,针对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等问题,《若干意见》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一是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也就是说,以后科研人员申报项目预算时,不用再编制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科目预算。同时,精简费用测算说明,除了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必“事无巨细”,一笔一笔列出来。
二是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设备费调增权,以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现在要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另一类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三是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探索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从实际情况看,实施效果很好。这次《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不仅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还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四是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考虑到科研活动的连续性,以及避免突击花钱等问题,《若干意见》取消了此前结余资金只有2年的使用期限,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原标题: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财政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